證券經紀商規范最新(證券經紀商規范最新版)

證券經紀商的行為規范主要有:
(1)經營范圍主要限于在交易市場上代理客戶買賣證券。如要經營自營買賣、承銷業務、投資咨詢等其他業務,須經主管機關批準;
(2)必須按實收資本的一定百分比繳存營業保證金;
(3)代客買賣證券,首先必須簽訂買賣證券委托契約,并對委托人一切委托事宜有嚴守秘密的義務;
(4)未經客戶委托,不得代客戶買賣;
(5)代客戶買賣應堅持公平交易原則,禁止任何欺詐不法行為,不得做欺詐性的推銷牟利,在接受客戶“全權委托”時,不得利用客戶的帳戶做不必要的反復買賣,從中賺取傭金;
(6)交易時必須經過競價程序,不得直接用一買一賣抵銷的方式來進行交易;